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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无不言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5-12-19 17:16:48 | 浏览次数: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如何选择指定缔约方?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不能指定原属局缔约方中国;中英文书式的填写应一致。

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能否改变商标图样?

不可以。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的商标图样与基础商标的图样应完全一致

如果基础商标是集体或证明商标,能否作为普通商标进行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

不可以。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必须与基础商标类型一致。

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会颁发注册证吗?

不会。对领土延伸至中国的马德里申请,中国商标局依据《商标法》进行审查,如全部核准注册,将会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发送核准保护声明(Statement of grant of protection);如部分驳回或全部驳回,将会向国际局发送驳回通知(Notification of ex officio refusal)。

如何计算商标国际异议的提交期限?

商标国际异议申请应当在法定异议期限内提出。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月1日起算,3个月内可提交商标国际异议。以最后一月的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收到国际注册证是否代表马德里申请已注册成功?

不是。国际注册证表示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

(作者:印佳宁 责编/排版:郑新星 江秀珍 审读:赛音托娅 )

(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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