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5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24-10-16 17:56:53 | 浏览次数: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2025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说明及注意事项
第一部分 单位简介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直属事业单位,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承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依法受理、审批专利申请,审理复审、撤销和无效宣告请求及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现设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审查业务管理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机械发明审查部、电学发明审查部、通信发明审查部、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化学发明审查部、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实用新型审查部、外观设计审查部、专利文献部、自动化部等内设机构。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现有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和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科学城两个办公区,专利审查人员主要在科学城办公。
第二部分 薪酬和待遇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人员应当履行相应义务,享有相关权利,按程序、标准、条件晋升职务职级,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报考人员一旦被录用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五年内不得申请辞去公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按程序申请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第三部分 注意事项 七、报考之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下载《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阅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职位信息及具体条件要求,了解报考政策,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八、报考人员应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所对应的专业报考。如,《招考简章》中仅允许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的职位,博士研究生不能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应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专业报考,并最晚于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所列出的专业名称,参照了教育部《高等院校本科专业目录》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资格审查时主要依据报考人员获得的专业名称进行审查。国内院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因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导致毕业证书所记载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取得的专业名称与《招考简章》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将根据本科和研究生阶段主要专业课程信息进行综合判定。请报考人员完整填写本科和研究生期间的主要专业课程名称及成绩,应届毕业生填写在《报名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栏目内,其他报考人员填写在《报名登记表》“备注”栏目内。 十、请报考人员如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下列信息: (一)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要填写到区县。例如: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二)学习经历 从最低学习经历(小学)填起,填至最高学历,每段经历先填起止时间,后填学习所在院校、学院及专业,相关信息需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例如: 2008.09-2011.06,××省××市××中学学生 2011.09-2014.06,××大学××学院××专业 大学本科学生,×学学士。 如有留学经历,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就读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及获得学历学位情况,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证书号码。 (三)工作或待业经历 有工作经历的,请注明每段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内容,工作经历时间段填写到月,要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例如:2014.09-2017.10,××省××市××研究院,××部门研究人员等。 毕业后未就业、待业或其他情况(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的,须与学习或工作经历连续填写,并注明待业或其他情况的起止时间和居住地。 根据有关规定,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在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类型人员,应注明所属编制性质和人员身份类型。 (四)奖惩情况 请注明获得奖惩名称、奖惩年月、授予单位等内容。奖励应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无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惩处情况未说明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惩处。 (五)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信息 主要填写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待业、无业、务农、个体经营等情况请填写详细家庭住址)等信息。 因公务员录用及任职回避有关工作需要,报考人员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及专利局工作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亲属等信息也应如实填写。 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六)英语水平 报考人员须在“外语水平”栏内详细注明英语水平等级和分数。 (七)联系方式 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接收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一、依据有关规定,专利局工作人员配偶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或商标代理机构从业,请有相关情况的报考人员慎重报考。 十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全过程,对于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将在后续各环节进行查核比对,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十三、审查意见一般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审查情况,报考时未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或提供补充材料,导致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业能力测试在面试阶段组织,测试内容见《招考简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招考职位“备注栏”,其他具体事宜请关注后续面试公告。 十五、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考录专用咨询电话为:010-62086111,传真机号码为:010-62083898,考录工作专用邮箱为:zhaopin@cnipa.gov.cn。电话接听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每天8:00至18:00。因咨询量较大,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时,请耐心等候,稍后再拨,也可通过传真或邮件咨询相关问题。 十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务员考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与第三方机构就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开展任何合作。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诚挚欢迎广大优秀人才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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